
然而,无论是何种原因,归根结底都是对字号名称的作用认识不足所致。工商部门表示,正是因为认识不足,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比如自己的字号名称被别人盗用,也没及时地意识到在第一时间内进行维权,常常造成自身的利益受损。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字号名称经由工商部门依法核准后,具有法律保护效力的登记事项,擅自更改使用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被工商部门发现还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字号即为商号,是经营者在商务活动中使用的标记,它随着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而“出生”,是个体工商户合法化的重要标志。个体户何某做生意多年,在与客户发生经济往来时,在对账单上写自己厂的字号名称时总是很随意,常常不写工商部门核准的字号。其与某客户进行生意往来,该客户一再拖欠款项,无奈之下何某向法院提出诉讼,对方律师却以对账单上的字号名称与该厂营业执照上的字号名称不一致为由,一口咬定不是同一家企业,不予偿还。一起本来十分简单清晰的“讨债官司”由此变得复杂和困难,这次经历让其深刻体会到字号名称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了。
而连云一名经营文具的个体工商户也是因为不注重对核准的字号名称的保护,结果吃了不小的亏。据了解,该个体工商户因为诚实守信、物美价廉,所经营的店规模不断扩大,其店名也小有名气,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其店面招牌上所使用的字号名称没有进行登记注册,后来一直忙于生意也忽略了此事。
随着生意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与人合股经营,此时他才想起用字号名称。年前在向连云工商分局进行申请核准时,却被告知该名称已被人注册,不能使用,且注册时间远远晚于他使用该名称的时间。他再三向工作人员解释自己使用的该名称的历史,并出示了一系列证明,但该名称已被别人注册,工作人员只能建议他改其他名称。
在实际运用中,由于缺乏认识,个体工商户对字号名称的理解只限于其店或厂的招牌,使用时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此外,在现实使用中,不少个体工商户不是将它束之高阁,就是李代桃僵,字号名称往往只在招牌、牌额上发挥些许作用,其保障权益、提升品牌、促进经营效益的作用远没有得到重视和挖掘。对此,工商部门提醒,字号名称的核准是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的名称应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主,需要审批的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